杭州一企业冒用抖音商标从事商业行为 被法院判赔180万

【TechWeb】7月29日消息,7月20日,浙江杭州的一家公司被法院判决侵犯抖音商标权、构成不正当竞争,应赔偿抖音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共计180万元。此次判决由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为终审判决。
 
判决书显示,本案原告为北京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微播视界科技有限公司,二者对“抖音”字样、抖音图形标识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案件被告为杭州微赢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下称“微赢公司”),及控股股东张某。微赢公司开设了大量线上、线下课程,为抖音用户进行市场营销、视频制作方面的培训。
 
2019年初,抖音发现微赢公司未经许可,在日常运营和商业活动中广泛使用抖音商标。例如,该公司在线上、线下开展“抖音训练营”“抖音IP星计划”等商业培训,课程介绍、宣传文案中含有大量“抖音”字样及抖音图形商标标识;在相关线下活动现场,该公司制作的海报、背板、宣传视频中也含有“抖音”字样或抖音图形商标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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