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改又上一层楼:新能源、储能设施建造成鼓励方向

随着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不断深化,民营企业参与混改的深度和广度大幅提升。近百家试点企业引入外部资本2000多亿元、超过80家混改企业有战略投资者进入董事会,“引资本”与“转机制”实现深度结合,并取得良好成效。
 
如何鼓励民营企业进一步参与混改成为下一步政策的重点。10月21日,国家发改委体改司司长徐善长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鼓励在新能源、储能设施建设等领域开展增量混改。
 
多领域“零的突破”
 
民营企业参与混改正进入五年来的高峰期。据发改委今日公布的最新数据,2016年至今,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国资委牵头开展国企混改试点,先后推出了4批共208家试点。目前,近100家试点已经完成了引入战略投资者、调整股权结构、优化公司治理、深度转换经营机制等主体任务,共引入外部资本2000多亿元,外部资本平均持股比例达到35.9%。
 
其中,2021年上半年,中央企业通过产权市场、股票市场实施混改150余项。各地通过混改引入社会资本超过900亿元。
 
混改项目的快速增长与去年以来中央到地方的多项护航政策相关。大力鼓励民营企业参与国企混改的信号频出,混改不再是国企和政府的“独角戏”。
 
如2020年7月8日,国家发改委等十二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支持民营企业参与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的实施意见》,其中强调对各类投资主体一视同仁,不得以任何形式对民营企业参与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运营设置限制性门槛。
 
“国资委从来没有在国企和民企的兼并重组和专业化整合方面设置界限。支持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兼并重组,关键的一点就是要把握实事求是的原则,只要兼并重组能够提升企业的竞争力,能够避免企业之间的无序竞争,能够比较好地适度提升产业的集中度,提升企业的国际竞争力,国资委都会作相应支持。”国资委副主任翁杰明在2020年10月12日召开的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表示。
 
信号释放一年有余,民营企业也在多领域实现了“零的突破”。如在油气进出口领域,民营企业首次获得原油非国营贸易进口资格、成品油非国营出口资格;在铁路投资建设领域,首条民间资本控股的杭绍台高铁有望于今年底建成通车;在核电领域建设投资方面,首家民营企业参股投资核电项目获批,吉利成为首个参股核电项目的民营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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